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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应飞虎教授来我校做学术报告

2018-04-20

4月17日下午,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应飞虎教授应邀在我院学术报告厅作了题为《歧视性召回的制度终结——兼论产品缺陷的法律界定》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副院长陈玉忠教授主持,部分专业教师、研究生和本科生参加了报告会。

本次报告中,应飞虎教授结合实际案例,就歧视性召回的制度终结和缺陷产品的法律界定问题进行了深化拓展和归纳总结,并对此问题做出了全面而系统的讲解。首先,应教授从近年来发生在我国最典型的歧视性召回事件——宜家召回事件讲起,通过对这次事件的深入剖析,使同学们对产品召回有了基本的认识。随后,应教授从产品缺陷标准和产品召回中的利益考量两个方面介绍了召回行为内外有别的原因,并认为若要用制度来终结召回的内外有别,仅仅运用召回的立法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相互配合,在缺陷界定、损害赔偿责任的设定、交易前信息的提供、惩罚性赔偿责任的运用、消费者组织的力量发挥、民众对召回的正确认知等多方面做出制度回应。接着,应教授对缺陷定义的问题及其修正做了进一步的讲解,使同学们对缺陷产品有了更深的认识。最后,应教授从信息提供制度的引入或完善、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引入、支持消费者组织制度等三个方面为企业主动召回提出了建议。

讲座结束后,应飞虎教授对同学们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细致的解答。马洪超副教授对应教授的报告做了精彩点评,认为应教授的报告主旨鲜明,逻辑清晰,深入浅出,对于广大师生深刻认识产品召回制度与法律规制问题有着积极的意义,也使同学们感受到了经济法的魅力。

(政法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