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纪委《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和省纪委专题会议工作部署,学校纪委将在近期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专项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第一轮),特制定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一)6月28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召开有关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二)6月29日-7月19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学校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建议,并向省纪委提交专项报告。
二、监督检查内容
监督检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单位是否存在整治“四风”责任不落实情况;二是各单位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
重点内容包括:
(一)坚决整治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过程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二)着力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三)着重解决在人民群众利益上不维护、不作为等问题;
(四)大力整治享乐奢靡突出问题。
三、监督检查措施
(一)发现问题线索。采取集中检查、分散抽查、突击暗访等形式,明察暗访,发现问题线索;结合巡视反馈意见、审计报告、各单位相关会议记录、财务报销凭证等信息,梳理发现问题线索;通过接收信访举报、省市纪委移送、高校异地互查、媒体监督等方式发现问题线索。
(二)精准执纪问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快查快办,对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做到“一案三查”,即在严肃查处直接责任人的同时,严肃查处党组织和单位负责人领导责任,严肃查处纪委和纪检干部监督责任;对受到纪律处分和问责的人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红脸出汗,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将监督执纪结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开展警示教育。对校内发现的典型问题、教育医疗系统发现的典型问题、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问题,及时召开警示会议或者通过校园媒体发布等形式通报曝光,不断强化全体党员遵规守纪观念。对违纪行为发生在十九大后、受到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曝光。
(四)督促完善配套制度。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结合职责,出台一批制度、完善一批制度、明确一批制度,突出制度的明确性、精准性、可操作性,逐步形成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校纪检监察干部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师生员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学习,自觉对标对表,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作为检验是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引导领导干部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转作风、治歪风、树新风。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是整治“四风”工作的主责单位,各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整治“四风”工作的领导。学校纪委履行监督专责,成立学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李治义任组长,纪委副书记陈永学任副组长,全体纪委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为成员(工作小组任务和分工见附件)。
(三)密切沟通协调。学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要与学校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了解掌握情况,督促责任落实。全校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学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工作,配合省纪委高校异地交叉互查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发现的各类线索,要及时向学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报告。
(四)严明工作纪律。监督检查要把握政策,务求实效,对在校内监督检查中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及时整改的可以从轻处理;隐瞒不报、对抗组织的要从重处理。监督检查人员要顶得住人情干扰,敢于做包公、唱黑脸,勇于担当、较真碰硬,面对困难不退缩,坚持原则不让步,要克己慎行、守住底线,坚决防止“灯下黑”,对监督检查人员违规违纪行为要从重查处。
(五)主动接受监督。学校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小组设立电子邮箱和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学校各单位“四风”问题的举报。电子信箱:hdjw@hbu.cn,电话:0312-5079650。
中共河北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年6月28日
附件:
1、关于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整治专项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