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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品管理平台试运行的通知

2019-09-27

各有关单位:

依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19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校化学品采购与管理工作,从源头上落实化学品全程管理,减少化学品安全隐患,我校将启用“化学品管理平台”,以实现对化学品采购、审批及库存等工作的信息化管理。为及时发现问题、完善系统功能,确保化学品管理平台正式上线后能够稳定运行,同时满足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拟开展化学品管理平台的试运行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化学品管理平台自2019年10月10日起开始试运行,正式运行时间将另行通知。

二、管理平台的适用范围

(一)化学品管理平台主要用于学校实验用化学试剂和实验气体的采购、审批、登记备案、台账管理、废弃物处置、资料查询及统计等管理业务。

(二)凡危险化学品(详见附录1)均需通过化学品管理平台采购,包括管制类危险化学品(主要包括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等化学品)、非管制类危险化学品和实验气体;

平台未能提供的、价格远高于自购价格的、或采购周期较长的非管制类化学品可进行自购。自购后,仍需要登陆平台填写自购订单进行备案。

其余普通化学品鼓励通过化学品管理平台向协议供应商采购,也可自行采购。

三、管理平台的采购流程

(一) 进入化学品管理平台:通过综合实验中心网站主页的链接,点击“化学品管理平台”链接进入登录界面,或通过浏览器直接访问hxpgl.hbu.edu.cn。系统使用和操作步骤见《河北大学化学品管理系统教师用户手册》(附件2)。

(二) 申购人登录:教师用户直接输入工号登录化学品管理平台后提交采购订单;学生用户需由负责老师授权后(学生学号)方能登录和操作。

(三) 采购和审批流程:详见附件3。

(四) 供应商的选取:化学品管理平台上协议供应商的产品报价即为供货价,申购人可以根据价格和服务选取协议供应商。

四、相关事项

(一)试运行期间,各实验室应做好基础数据采集和台账登记等工作。

(二)各有关单位请于2019年9月29日前填写《化学品管理平台单位审批人信息表》(附件4)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特别提醒:化学品管理平台试运行后,在报销时须凭由平台打印供货清单(公司盖章),连同发票办理报销手续。欢迎广大师生在此期间积极试用化学品管理平台,使用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或工作建议,请联系综合实验中心,联系电话:5079577;微信群:河北大学化学品平台群

特此通知

综合实验中心

2019年9月27日

附件:

1、管制类化学品、气体名录内实验气体、危险化学品目录(2018)清单.docx

2、河北大学教师角色用户手册.docx

3、通过化学品管理平台采购或自购化学品和实验气体的流程.docx

4、《化学品综合管理系统单位审批人信息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