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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全校范围内遴选就业创业类课程任课教师的通知

2019-11-13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文件精神,根据《河北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重点任务责任分工方案》,推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深入发展,加强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遴选就业创业类课程任课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专任教师、就业创业专职干部、实验技术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情操;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4、具有高等教师资格证书;

5、指导过创新创业项目或者比赛的和指导过学生就业的教师优先。

三、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由创新创业指导中心组成选聘小组统一组织,通过公开报名、审核、试讲等环节,综合研究确定聘任名单。请有意愿报名的教师填写《就业创业类课程任课教师申请表》并经所在单位审批盖章后,连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于11月18日报至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创新教育科。聘用后,创新创业指导中心将组织职业指导教师和创业指导教师进行培训。今年参加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可以先报名和参加培训,待教师资格证到位后方可承担上课任务。试讲内容及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本部北院临街楼二单元314,电话5077394。

河北大学创新创业指导中心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1、就业创业类课程任课教师报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