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Notice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住宿费退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15:14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全额缴纳2019—2020学年住宿费且2020年春季学期住宿时间不足1个月的学生,退半年住宿费;住宿时间超过1个月的,按照实际住宿月数(不足一月不计)据实结算。

毕业离校学生住宿费退费于2020年6月29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到学生本人银行卡。在校生住宿费退费金额在2020-2021学年应交住宿费中抵扣,不再办理退费。

对于未收到住宿退费、退费金额不准确等情况,学校将组织辅导员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及时反馈、核实、办理。

财务处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6月28日

分享:
返回列表页

本站不再支持您的浏览器,请使用360浏览器8及以上(极速模式)、IE10及以上、Chrome5、Safari6、Firefox 3.6及以上、 Opera 10.5及以上浏览器观看。请升级您的浏览器到更高的版本以获得更好的观看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