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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2022-2023学年学费、住宿费的通知

2022-06-28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学费、住宿费的缴费工作,方便在校生顺利完成缴费事宜,现将相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费对象

学校当前各类各层次在校生。

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暂缓缴纳2022-2023学年学费、住宿费,待9月份开学审核结果后根据通知办理。

二、交费方式

通过“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完成交费,登陆进入平台系统后,选择相应收费项目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校园缴费平台-系统公告,滚动信息中,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使用说明”)。

三、交费时间

学费缴纳时间为202271日—2022820日;

住宿费缴纳时间为2022715日—2022828日。

为不影响学籍注册及选课等事项,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四、收费标准

  (一)学费标准

*注:理科类专业包括理学类、工学类、和外国语文学类。

(二)住宿费标准

五、助学贷款汇款账户信息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按以下账户信息办理贷款汇款:

(一)本科生、研究生

名:河北大学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号:0409002009264039993(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号:102134009555

(二)工商学院学生

名:河北大学工商学院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红星支行

号:0409002009300015026(只限助学贷款汇款使用,非助学贷款学生不得使用此账户转账交费)

号:102134009555

提示:为及时、准确进行贷款信息确认及结算,请务必在贷款汇款单上注明:学生学号、姓名、专业。

六、其他事宜

(一)教务处、研究生院将依据缴费信息开展学籍注册等工作,请各位同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交费。

(二)“河北省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审核情况,本科生请与学生处联系,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444;研究生请与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系,联系人马老师,联系电话0312-5079688

(三)办理生源地信用社助学贷款的同学,请开学后及时持相关汇款凭证到财务处办理款项结算 (本科生、研究生请到主楼收费管理科1130室,电话5079497;工商学院学生请到新校区财务科B1-110室,电话5073022)。

(四)请各学院指派专人,负责该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学生及时足额交纳学费、住宿费。

财务处 教务处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医学部 工商学院 后勤服务中心

 2022628

附件:河北大学校园缴费平台缴费使用说明http://faam.hbu.cn/wp-content/uploads/2021/07/plat.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