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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对我校进行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

2022-07-01

根据教育部《2022年高校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通知书》(编号LBS202203011)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冀教高函〔2022〕25号)工作安排,教育部和河北省教育厅实验室安全检查专家组一行10人,于6月29日对我校实验室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党委副书记杨立海致欢迎辞,并介绍了我校基本情况,党委常委、副校长孟庆瑜汇报了我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工作组全体成员和有实验室的各学院(中心)负责人参加本次检查工作。检查组对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药学院等实验室进行了实地检查,并检查了我校的实验室安全档案。

学校将根据检查组现场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启动整改,落实各级责任,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解决每一条隐患,做到全方位整改,不留死角,并举一反三,全力提升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

(综合试验中心 供稿)